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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为我的一个表姐提供了担保做了他的债务担保人,他是因为贷款买房子,我就做了他的担保人,现在她和我出现了一些纠纷,我想要起诉他,我想请问一下,民间借贷担保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是两年还是三年呢,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债权债务
2019-01-25 17:34: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如果你们之前做担保的时候,没有先说明具体的担保时效的,保证时间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以没有两年或者三年那么长,如果您需要起诉的话,建议尽早,不然可能会过了时效,那么就没有用了。
  •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根据以上法条可以断出:在连带责任保证案中,原告可以仅起诉连带保证人。
  • 通常情况下,担保人应当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一般责任保证中,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 民间借贷担保的时效,是一般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也就是三年在之前,新的民法总则颁布之前,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现在已经变更为三年,所以民间借贷的担保时效是现在法律的规定是三年,超过三年法律上将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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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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