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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在担保公司上班,之前一直听他说公司内部各种矛盾,经营状况也不好,在朋友犹豫要不要辞职的时候公司突然破产了,现在朋友所在的公司刚刚破产,之前担保公司的老总借了我朋友一笔钱,请问担保公司倒闭债务谁还啊?

债权债务
2018-06-23 04:43: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针对你询问的担保公司破产债务谁来还的问题,当时公司老板以公司的名义向你朋友借钱的话,那么就是公司对你朋友负债,现在公司倒闭破产了的话,那么你朋友的债权就会进入到普通债权,等公司破产清算,有多的钱就会还,没有多的财产了就不会还了。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破产清算的步骤,按照该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优先清偿的。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倒闭后,按照该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通俗地说,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比如你们的注册资金额是10万元,欠债30万元,那么你们承担赔付债务10万元。在清偿10万元债务之后,不会涉及个人资产。
  • 你好,如果你朋友的公司经营部下去需要破产的话,那么他们是要到这个人民法院去申请的,人民法院的清算小组对他们的债权还有债务进行清算的,所以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的破产小组去申请,要回你们的钱,这个债务,会在公司的财产给回你们的
  • 原则上应该由公司名称进行清算,以公司资产来偿还债务。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或其他人根据规定应该承担责任的(如出资不到位、转移公司资产等),也可以要求相关人员来在责任范围内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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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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