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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里是开火锅店的,用了一个商标已经用了很多年了,在距离我们家也有一家开火锅店的,但是要晚几年开起来,现在对方提前申请了我们家一直沿用的商标,我现在很想确认对方注册的商标无效,请问该怎么提起商标无效诉讼呢,很急

知识产权
2018-08-11 11:12: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抢先注册商标,目前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先要向商标评审委员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结果再到法院提起行政异议。
    需要注意的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量如下因素以及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认定是否容易导致混淆:
      (一)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
      (二)商品的类似程度;
      (三)请求保护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
      (四)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
      (五)其他相关因素。
      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实际混淆的证据可以作为判断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
  • 你好,首先先准备好关于商标的申请手续,之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申请注册商标无效。申请商标无效之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之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不服决定的,可以在15日之内申请复审。
  •   商标行政诉讼的程序:  一、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对受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二、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三、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下列情形除外: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裁定停止执行的。  (3)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作出以下不同裁决:  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行为之一的,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   商标侵权诉讼的收集取证方法:  一、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权利人自己取证的话,会有一定难度,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专业律师取证客观的说更为实用有效,他们明确证据的范围,更加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二、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相关法律规定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申请人要就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  向侵权所在地工商、公安部门举报后,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取样品。  四、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一般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基本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五、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在自行未能取证,或关键证据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由人民法院收集。通常分为三类:  1、保全被控侵权产品。  2、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  3、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以便确定赔偿额。  当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时注意两点:  一是申请调查的证据范围,必须符合法定情形;  二是申请必须注意举证限定时间。  法院通常采取留证方式:  1、对被控侵权产品拍照、记录技术特征;  2、容易调取的书籍、商标实物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方式。
  •   商标诉讼的提起人是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保护商标权利的权利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诉讼的是指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商标注册人,是指经申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权所有人。  与商标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是指经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的注册商标使用人、注册商标财产的合法继承人。  一、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下列被侵权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5、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  二、起诉方式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共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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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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