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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的老婆因为生病所以我们两个人一起向他的亲戚借了20万块钱,现在他的病已经治好了我们两个人感情却不和现在在闹离婚,不知道这20万块钱,我需不需要偿还呢?我想知道的是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到底需不需要还挣20万块钱。

民事相关
2018-02-25 10:01: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于您的这二十万债务是属于您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借贷的,所以说这属于您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债务范畴内。而且,由于您现在和您妻子尚未离婚,所以说这20万任旧属于您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即使是离婚了,您也要承担起这债务的部分偿还工作。
  • 您好!一般这个20万是共同债务,因为给她治病是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必须的开支,所以您也应该要偿还,但是你们协议另有约定的,也是可以的,只是不能对抗债权人。请问你们有没有共同财产、孩子?建议您来电,我详细给您指导。
  • 您好。首先,您和您妻子所借的这二十万是属于您夫妻二人在夫妻期间所必须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夫妇二人都得偿还。而且,您现在还和您的妻子尚未离婚,尚属于夫妻关系,所以您和您妻子在婚姻期间所借的这二十万您也需要偿还。
  • 你好,离婚走到那个程序了?有无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债务只是离婚的一方面,可来电,手机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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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