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他们家现在要分遗产,但是他回去想要分遗产的时候,被他的哥哥和嫂子给拒绝了,说是他现在已经嫁出去了,不能够参与到遗产的分配之中来。我想请问,律师,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嫁出去的女儿可以分家产吗?

继承
2019-07-13 00:30:0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嫁出去的女儿也是可以分到家产的。您朋友的父亲死后,您朋友的父母,配偶,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拥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您朋友的哥嫂的说法,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分家产是民间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您朋友是可以分到家产的。
  •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如果已经嫁出去的女儿是否可以分得父母的财产,这个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的话,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个子女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的都有权分得遗产,没有人可以妨碍。
  •   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对于家产的分割,一般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嫁出去的女儿也属于第一继承人,有权分配遗产。
  • 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即使嫁出去的女儿一样有权利继承。
  • 你好,法律上没有规定的,如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 按法律规定,女方是可以要求分配遗产的,无论是否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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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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