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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对象是一个已经结过婚的男人,并且他还有一个儿子,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机子女,现在我和这个男人过不下去了我们感情已经破裂了,所以我们两个人打算离婚,但是我不知道。我对于志哥,我的机子你有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呢?请问一下律师2018年最新的法律上关于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2-27 20:28:3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的继子女的关系认定问题,如果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您和您的丈夫一起抚养您的继子,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您有抚养义务。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由您和您的丈夫一起抚养继子,当然没有义务。但是离婚之后,不管何种情况,对您的继子没有抚养义务。
  • 根据法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因此,你们离婚后,若不愿抚养继子,则仍由其生父抚养。
  • 对于前妻的孩子,是不需要你抚养的。
  • 你没有抚养义务
  • 没有抚养义务。
  • 你好,你跟一个已婚并且育有一子的男人结婚后。你在法律上就是这个孩子的母亲。因为你和他爸爸是法律上正式的夫妻,所以你是有义务抚养这个孩子的。就算你现在离婚之后你也是要给这个孩子必要的抚养费,或者是你来抚养这个孩子,孩子父亲来给予抚养费。
  • 离婚之后没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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