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再老家有一套房子,但是由于我经常出差的缘故,也不经常居住,我有一笔物业费一直忘了交,物业费就是一直被搁置,到目前为止已经拖欠物业费2年零三个月了。我想请问下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还用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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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应该是诉讼时效。这个要看你的债务发生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因为新的诉讼时效自2017年10月1日起,从2年改为3年了。如果你的债务发生在2015年10月1日之前,且期间物管公司未向你催收的话,你可以不用交物管费了。不过债务实体上是不会失效的,失效的只是胜诉权,也就是说物管公司不能通过诉讼向你取得物管费。当然,从诚信角度,还是建议你把欠款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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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合同是三年的诉讼时效,你与物业签订合同,拖欠物业费他是有权一直要求您偿还拖欠的物业费的,但是若他采取诉讼的手段,则涉及到合同时效的问题,物业合同的时效为三年,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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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