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去年为了到北京这里工作,就提前在这里工作地方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我虽然没有入住,但是又按期交房租和水电费,可是合同未到期的时候房东他就不再不让我住了,请问律师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我们没有约定具体的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租房一年。

合同纠纷
2018-02-27 16:44: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从《合同法》上面来说一般。违约的话,如果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定。你的情况来看,建议你还是先跟房东进行积极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按照附近的赔偿标准给你进行违约赔偿。没有合同的话确实比较麻烦,还是建议先协商
  • 您好,您可以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具体的案情您可以来电详说。在了解具体的情况后才能给您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来电咨询是免费的。
  • 房东不让你再住是合同违约的情形,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建议你直接电联跟我说一下具体遇到什么障碍,我可以给你简单指导一下。
  • 有没有租赁合同 ?是否约定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
  • 您好,因为你们没有签署书面的租赁合同,那么应该也没有约定违约金吧,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违约金,按照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并且可以向房东要求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