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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上个月,我在我们厂上班的时候,由于机器故障我的右手三个手指被机器切断了,这是属于工伤吧?我和我们厂是正式签过劳动合同的。我想去申请工伤赔偿,据说要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请问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有限制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纠纷
2018-12-22 15:06:1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须按政策规定的申报时限(自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对于你提问的有关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否有时间限制的问题,这个是没有的,但是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的限制,是一年的期限,如果被鉴定为职业病的,是需要在被鉴定之日起三十天内向有关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 一般一年的
  • 一、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二、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三、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 您好,您的的右手在工厂生产时受伤,属于工伤,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与您的单位单位、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在你接受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您当地的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您的工伤认定决定和您在医院接受医疗的有关资料。
  • 肯定属于工伤
  • 你好,工伤认定不需要出院就可以做,公司在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公司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自己也可以申请做工伤认定,流程相对较为复杂可以咨询律师。工伤认定时效是一年。
  • 公司申请工伤认定是自受伤之日起30日内,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是一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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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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