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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前几天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对方说是工伤我也觉得是我现在在医院里进行处理,但是呢,这个医药费目前是由我出还是由对方出呢?我们的工伤认定结果是还没有出来。请问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是我自己出的还是老板出的

劳动纠纷
2018-03-02 10:27: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公司直接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公司必须配合办理发放给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发放,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公司支付。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被评上伤残,还应当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你好,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前的费用都是由您先进行垫付,然后等到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确定了工伤认定,那么再拿着鉴定赔偿书去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您与对方先协商好了,那么也是可以让对方先出这笔医疗费,然后到时候再抵用。
  •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以前的医疗费,可以自行垫付,也可以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结果认定为工伤后,之前垫付的医疗费,可以算入工伤医疗费用,享受贡桑医疗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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