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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位农民工,我在工地上不小心受了伤,已经确定了是工商而且做了工伤伤情认定标准被认定为工伤九级,因为我的文化有限,而且我现在住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医院的费用真的是非常的昂贵,我就想请问一下,9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19-05-06 15:35:0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后)
    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天津市上一年度职工基本工资)
    护理费(报销标准):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以后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30元/天;异地治疗的,住宿费不超过150元/天,伙食费50元/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首先给您提个醒,只要是工伤,都应该由你的雇主承担医药费,他们垫付的医药费不包括在赔偿里面。九级伤残的赔偿=个人月工资*9个月,其中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生活护理,工资,交通食宿,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伤残就业补助等,建议联系律师。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基本工伤赔偿费用  1.医疗费:  根据实际需要,因工伤产生的治疗费用,职工有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全额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金额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中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暂定为每人每天150元,在开支标准上限以内的凭据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暂定为每人每天50元。赴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述标准凭据核定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  *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按照该标准全额支付。  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  十级工伤伤残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88221元,最低为17644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工伤伤残标准为2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402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603元。  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十级最轻,一级最重。九级伤残赔偿金额包括:1、医疗费。为治疗工伤所花费的治疗费用;2、误工费。本人工资按天计算;3、伙食费、营养费。按照地方标准给付;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标准为受害人9个月工资。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赔付金额需要结合本人的相关材料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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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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