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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通过转让我的专利,挣了8000块钱。但是后来听说好像这个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转让,专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那么现在2018年最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有具体是怎样的呢?

知识产权
2019-01-26 12:09:2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免征税是3500元,如果是超过了3500元又不超过1500元的地方,那么就是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超过了1500元到4500元的部分,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10%。如果是超过80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经达到了45%。
  • 你好,你可以到税务局咨询。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四)、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规定:“近接一些地方反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5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但在执行中,对如何掌握“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现对此统一规定如下:(一)、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对于此前发生且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探亲费也应按本通知执行。”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是外籍人员的探亲费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人员的探亲费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 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   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合同约定的专利权移交受让方所有或者持有,保证该项专利权真实、有效。  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价款。转让方没有义务向受让方提供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受让方需要转让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的,应当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受让的专利技术,并按约定保密。
  • 首先我们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度,现在已经上调至了3500元,如果是因那的税额小于了1500元的部分,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比例就是3%如果是1500<应纳税额≤4500,那么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的比例就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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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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