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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到苏州这边来工作,然后我现在就租了一套房子,但是没有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谁知道后来房东说,有关部门要来检查,我一定要去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并且还要办理一个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我现在已经去相关机关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但是我想请问律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该去哪里开呢?

合同纠纷
2018-10-18 05:26: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可以保护您的租房权利的。您可以去您所租的房子所在的取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街道办办理,此时您要带上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您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此外您还要缴纳租赁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也可以由房东办理的。
  • 你好,对于你提问的有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干什么的还有要去哪里开的问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将出租人嗯哼承租人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需要租赁双方持有身份证明,备案申请表还有租赁合同到房屋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   房屋出租怎样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下:  (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提交资料:1、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做  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领取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或者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证明;  (3)转租合同;  (4)转租的承租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 房屋租赁证办理的流程:  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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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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