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公司做文员做了4年了,在这4年期间我一直都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找人跟我签,我也觉得没有什么关系,就没有签了,想问下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跟单位要赔偿吗?怎么赔偿呢?有没有哪位知道的朋友可以告诉我的呢?

劳动纠纷
2018-03-12 14:08: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跟单位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您可以向您公司要求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按照您第一年工作的工资)。如果您公司开除您,您还能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吗,协商不成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要您证据充分,一般是会得到您想要的仲裁结果。但是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索要相应的经济赔偿,需要看你是否离职或被辞退。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