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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被我的工资拖欠了工资没有跟他协商好,我想做到提醒劳动仲裁,但是呢又有急事想要回老家。所以我想问一下这种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吗?我可以回老家去对他进行仲裁的申请吗?仲裁地可以异地吗?被公司拖欠工资想仲裁,但是我回老家了

其它综合
2019-04-22 16:01: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在异地的,既可以异地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 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应当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应当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仲裁,也就是说,您应当在你的公司的主营业地,或者你实际上班的地点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确有急事要回老家,可以先把事情办完之后再回来申请,但是要在时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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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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