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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带1孩子再婚,婚姻中双方共同抚养孩子至毕业,但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对女方有殴打谩骂情形或者冷暴力,女方原有劳动能力,目前无法行走,生病期间也没有给女方应有的治疗,询问以下问题: 1、如女方提出离婚,但无法提供男方暴力证明,法院能否支持? 2、男方抚养过女方带来的孩子,双方离婚时孩子是否需要赔偿男方? 3、双方离婚后,孩子是否对男方有抚养义务?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3-12 12:56: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孩子抚养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双方经济条件的角度去考虑。抚育费为未抚养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进行抚养。
  • 不能,不需要。
  • 第一:即使无法提供男方暴力情况也可以离婚 第二:孩子没有必要赔偿男方 第三:在男方抚养孩子的义务范围内主张赡养义务是应该支持的!
    追问:在男方抚养孩子的义务范围内主张赡养义务是应该支持的,这句话如何理解,是男方抚养孩子几年,孩子赡养男方几年?还是经济开销等价?男方对女方和孩子实在不好,不然不至于这么问,谢谢
    解答:都是适当的,即使不好是不是对孩子也进行了抚养呢,这个如果对方真要主张权利你可以等对方诉讼时候再给他
  • 1、不支持2、不赔偿。3、继父不同意抚养,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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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