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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套安置房,我打算给卖出去,主要是这套房屋也行至了很久,后来对方只给了一半的房款,然后我想要让他支付剩下的房款,他却不给我这种情况,我想要去申请仲裁,请问房屋纠纷仲裁流程是怎样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其它综合
2018-03-11 21:12: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一种方式。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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