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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认识有六年了,在我们认识两年以后,我们就同居在了一起,当时也比较年轻,没有做好保护措施,没过多久就怀孕了,我又不忍心打掉孩子,就把他生了下来,但是渐渐地我们之间感情越来越淡,最终决定分手,同居分手后双方还要对孩子负责吗

婚姻家庭
2018-03-14 11:42:1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孩子和财产受法律保护,建议考虑,如没有孩子和财产分手即可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建议到银川市妇女儿童援助战寻求帮助,在北京路和进宁北街交汇处。根据情况会为你提供帮助
  •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你们的同居关系生的孩子,是属于法律上的婚生的孩子,根据我国的民法的规定,你们的婚生的孩子是受到法律上的保护的,所以,你们作为父母,是需要对你们的生的孩子去负责的,也就是需要去抚养他们的
  • 你好,根据我国的民法的规定,同居所生的孩子,也是受法律的保护的,所以,你们是孩子的父母的话,是需要对孩子抚养的,如果你们没有生下来的话,你们是可以选择去打掉孩子的,如果生下来就要对他负责,要扶养他的呢,
  • 纷纷生子女享受婚生子女的待遇,父母亲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与有无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关系
  • 是的,孩子是双方的,一方抚养,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 您好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您好,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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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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