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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了烦心事,前些日子,我在别人那买一套房子,钱都全部交完了就等着对方给我过户了,可是头些天,突然接到对方电话,说他不愿意买房子,他想把那套房子留给他自己养老,可是这关我啥事儿,他这是违约吗?想请问一下,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3-13 20:34: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您与卖方已经达成协议,并且完成了登记过户。债法上,该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履行完毕,合同终止。物权法上,房屋已经转让了,现在房屋是你的,不是他想要回就能要回的。换句话说,你和房东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你也不用赔钱,他也不算违约。
  • 因为你作为买方是和房屋的卖方,签订过房屋买卖合同的,若合同里面有规定,一方违约后他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那就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方式进行处理,若是你们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处理方式,我建议你们可以先协商。
  • 这属于对方违约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的 。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
  • 如果卖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解除合同,那么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方也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返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具体情况可与我联系详细解答。
  • 你可以根据购房合同起诉对方要求履行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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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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