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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外地打工,后来我的老家的人告诉我,政府把我的。宅基地给强行拆除了,我根本就没有接到通知,他们现在把我的房子都给推掉了,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够去法院告他们呢?后来有人告诉我说要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够去法院告他们,我想请问律师什么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呢,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吗?

行政纠纷
2019-01-21 03:50: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你可以提请行政诉讼也可以提请行政复议,但是一旦您先提请行政复议,就不得再提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复议具有终局性。另外,行政复议的范围比行政诉讼要大,它不仅仅审查合法性而且审查适当性,诉讼只审查合法性。
  • 你好,针对你提问的有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的问题,首先二者的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的审查,但是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其次是受理的机关不一样,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上一级行政机关,但是诉讼的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
  • 行政诉讼是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提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行政诉讼法的第73条规定表明,外国当事人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当事人既可以委托我国律师参加诉讼,又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诉讼,还可以不委托代理人自行进行各项诉讼行为。但是,如果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则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机构的执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中国律师机构下的律师才有权在中人民法院主持下的各种诉讼活动中以流传上身份代理当事人进行各项诉讼活动。外国律师可以参加中国的各项诉讼活动,但只能依普通公民的身份而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参加到各项诉讼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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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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