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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去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说,可以给我们进行一个调解,我不知道劳动仲裁调解有用吗?如果调解之后,我们的用人单位还是不执行这个调解书里面确定的义务,还是依然不给我们发工资,那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其它综合
2019-03-08 22:53: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这个劳动仲裁是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双方的一个裁决结果,所以如果对方一直不执行的话,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再次提请,然后要求法院判决这个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这个就可以让对方执行了。
  • 按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是开庭前还是开庭后。所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按实际情况对劳动纠纷进行调解。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你好,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的规定,你们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是可以去进行调解的哦,如果你们在除了调解书之后,对方还是不执行的话,那么,你可以申请继续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他,要求对方去强制执行把工资给你们发了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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