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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块土地和别人的土地是挨着的,而且中间也没有田埂来作为一个隔断,所以现在我们两个人对于这两块土地的交界的地方,我们总觉的是属于各自所有的,这样子双方争执不下来,我听说可以去找政府给我们解决,我就想问一下两块土地的立地解不清发生争执,这样的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呢?请问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征地拆迁
2018-03-15 15:35: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发生土地纠纷后应先协商,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争议范围不大,数量少,情节不太复杂。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方便群众,这类纠纷宜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但是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权属争议,处理后牵涉登记、发证,因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登记、发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为妥。但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承担受理。
  •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您好找您当地的村委会或者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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