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公司是一个物业公司,承包了我们市区几个商场和住宅小区的物业。前两年经营还不错,但是最近由于经营管理上的问题公司欠债很多,债权人到法院申请我们破产。现在破产程序已经开始,请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怎么召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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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权人第一次会议召开可以参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2条、63条,也就是说在债权申报以后的十五天以内举行。以后只要有债权总额在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或债权人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就应当召开。在这过程中,主持会议的组织要提前告知各个债权申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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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问题,按照我国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债务的都是债权人会议的参与人员,一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的,开会前需要准备相关资料,通知与会人员,确定主持会议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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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