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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三年前从我老乡那里借了三万多块钱,约定的是,两年之内肯定能还清,还写了欠条。当时觉得我用来只是为了暂时周转一下,没觉得自己还不上,但是现在来看还真是不能按时还款,还好我哥哥说愿意给我还款。请问债务承担怎么办理?

婚姻家庭
2018-03-20 17:43: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满足以下两点就可以办理债务承担
    一、你们之间.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二、你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即不是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不是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不是不作为义务产生的债务。
    办理方式:
    一、需要您的哥哥须与您的老乡或者您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您的哥哥与您的老乡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您的哥哥与您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二、.债务承担须经您的老乡的同意。
  • 可以和对方协商延期还款并加付利息。对方应该会同意。毕竟起诉费时费力还费钱。
  • 可以搞个调解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如果你哥哥是自愿帮你去承担这个债务的话,那么,你的债务直接让你的哥哥去清偿就可以的了,另外,你们和对方债权人去签订一份债务的清偿书,写明是由你哦哥哥去代还了,那么,就可以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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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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