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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表弟,他说他要去学厨师做生意,然后就向我借了4000块钱的路费,还有生活费,现在他的家长也不肯把钱给我,我找他他就说他没有挣到钱,但是我们签了一个借贷合同,可是我不知道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的,所以我想问一下,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
2018-03-20 20:45: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第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 您好!借贷合同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借贷双方必须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行为,借贷双方形成借贷关系以及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最后是借贷标的物的实际支付。因此根据以上条件你和你表弟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 民间借贷一般钱借出去了,合同就生效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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