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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前跟三个朋友创立了一家食品加工生产公司,由于公司上个月上市为股份公司,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律师的是,对于公司的股份分配的方法是怎么样的?同时,关于股份分配怎么算法的内容又有哪些?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其它综合
2019-05-30 22:38:4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股权是一种财产权,具体表现为公司内部表决权以及公司所有权。我国立法并没有具体规划初始公司股权分配,初始创始人上市股权通常以其对公司的贡献和市场的认可度来分配。CEO掌股份稍多。牵头创业点子很重要但执行力更重要。全职创业者股权应加大。
  • 股利政策是企业就股利分配所采取的策略。如设计多大的股利支付率、以何种形式支付股利、何时支付股利等问题。
    1、剩余股利政策
    就是在公司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先从盈余当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予以分配。
    剩余政策的优点是能保持理想的资金结构,使综合资金成本最低,缺点是股利额随投资机会变动,不能与盈余较好的配合,不能很好地满足股东分得红利的愿望。
    2、固定股利政策
    就是将每年发放的股利固定在某一固定的水平上并在较长的时期内不变,只有当公司认为未来盈余会显著地、不可逆转地增长时,才提高年度的股利发放额。
    固定股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出现由于经营不善而削减股利的情况。
    3、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就是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
    4、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就是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只支付固定的、数额较低的股利;在盈余多的年份,再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但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
  • 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如果企业的股权结构如果已经不合理了,又没办法收回股份推倒重来,可以通过增资配股、虚拟股分红、定向分红三种方法调整改善。中小企业大多数没法建立比较完善的、可动态调整优化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分配可能很难做得很公平公正,但只要把内部的利益导向摆正确了,让贡献多的人多拿收益,贡献少的人少拿或不拿,这样长期调整下来也能趋于绝对公平。
  • 你好,关于股权分配的方法最重要的一点其实是意思自治,就是你们在创立公司的时候所做的股权分配的协议,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按照当时的出资额以及这三年为公司的的奉献等来分配股权,如果这些都不能确定,也可以平均分配股权。
  • 这是个大问题,没办法一一回答。但是可以建议你,看好你自己的股权凭证,股东权利书之类的。
  • 你所问的这些问题都属于公司法律顾问解决的问题,所以建议你公司委托律师做法律顾问。
  • 没有这个规定,看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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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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