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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几个朋友之前创办了一个小型公司,但是这个公司因为我们经营不善,所以公司即将破产,所以我就想申请公司破产,但是我不是很清楚公司破产的相关规定,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公司申请破产的话,包场管理人要怎么确定呢?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破产管理人。

合同纠纷
2018-03-22 16:14: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根据各国破产立法例和我国现行破产法可知,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3、以破产企业名义开展民事活动4、破产财产清算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
  • 你好,一般法院指定管理人。
  • 您好破产管理人指的是在接受破产申请后,法院指定的接受破产企业并承担破产企业财产的保管,清算估价处理分配的职责,总管破产事物社会机构或者自然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但也存在有例外情况,您可以另行搜索相关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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