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上七点多,我骑电瓶车去上班途中,前面有两个人骑电瓶车并排走着,边骑车边聊天,她们骑车速度比较慢,我看到她们左边有空隙,我就打算从左边骑过去,在我快要过去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后面那个电瓶车前轮擦到我的后轮,两个人都倒了下来,我人从车上摔了下来以后,栽了一个跟头,我下意识的用手护住头部,后来到医院检查,所幸头部没有受伤,只是手和腿受了点轻伤。擦到我后轮的那个人,从车上摔了下来,当时我只看到她脸上受了伤,后来到医院治疗,诊断是手腕骨折。请问责任如何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