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心中有疑问想咨询下,当时面试公司时说试用期1 -3个月,后来以公司人员已满调整为6个月,我5个多月,未转正,说要给我调整岗位不愿意提出离职,2月24号拿的离职申请,说完等27号新人来了签字办交接,2月27号签完字 拿到行政等老总签字,行政的一个人说第二天就不用来了,我就走了,第二天行政又一个人给我电话说工作没有交接完让我回去上班,我没有回去,后来发工资给我少发了720,问他们说工作未交接完,按旷工算,工资的300%每天算的 问下合法嘛

合同纠纷
2018-03-23 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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