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在读完大学之后找到了一份还挺有前途的工作,但是作为女人总是要嫁人总是要生孩子,现在怀孕了,我跟我们老总商量,我们老总说给我一个停薪留职的待遇,请问最新2018年怀孕员工停薪留职待遇是怎样的

民事相关
2018-08-04 23:26: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停薪留职不意味着不能领取任何形式的工资,可以进行协商。停薪留薪期间的待遇不变,社保按国家规定标准,由单位和个人按比率分担。停薪留职期限到产假前停止,继续享有基本工资的待遇。产假期满后,你还可以向公司提出请哺乳假,哺乳期为小孩满一周岁时止,如果公司同意你休哺乳假,则公司还应发给你哺乳期的工资(按原工资的80%支付).在哺乳期内公司是不能提出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要提出你的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你同意解除合同,则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哺乳期内的工资(80%),并且要看你的劳动合同在哺乳期满后是否到期,如果在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则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哺乳期满后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则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2018年怀孕员工停薪留职的待遇如下:1、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保费用的缴纳由劳资双方来约定;2、产假期间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3、不是赔偿,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停薪留职期间的待遇不变。
  • 怀孕后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产假待遇。另外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是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

    如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停薪留职手续办理如下: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 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是3个月,晚育津贴只能领取1个月。 生育津贴是只要符合生育保险要求的职工,全部都可以领取,晚育津贴是指部分符合晚育条件后的奖励工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晚育津贴的。   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