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我向我市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险,后来我发现这份保险在我购买前此公司已经将此份保险卖给了其他两个人,我后来要求退保并給予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一直都给我处理这件事,请问2018年要怎么去界定重复保险?有标准吗?我这种情况算不算重复保险?
-
你好!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这实际上是超额复保险。还有另一种是未超额复保险。你这种情况已经算是重复保险了,可以详细去查一下具体是哪一种重复保险。
-
你好,2018年界定重复保险的标准是: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望采纳,谢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