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年轻的女性,令我痛心和无奈的是,这次我又流产了,是我第二次流产,也花了不少手术费和住院费,不知道第二次流产生育保险还能不能报销其中一部分费用,如果能报销的话,具体的报销流程是怎样呢,我需要找哪些相关部门呢?希望专家们能给我准确的答复,我也会衷心感谢您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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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的问题,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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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知道你在哪个地方,有些地方政策略有差异。一般是第一次流产报销后生育险连续满一年后是可以再次申请报销的。需要你的医疗诊断证明,费用单据,你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单位开具的证明,还有你的银行卡到医保局去办理就可以,具体的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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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