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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弟弟去了厦门打工,昨天打电话说,他在厂里上班的时候,出了意外,现在在医院,好像有两根手指都断了,我建议我弟弟走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但是我现在也不清楚厦门那边的政策是怎样的,请问2018年最新厦门工伤保险法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纠纷
2018-03-26 18:27: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厦门市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将工伤报告书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逾期不报告的,伤残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
      第三十条职工和工会组织有权监督单位如实报告工伤情况,对单位不按规定报告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实确认后,按工伤处理。
     第三十三条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发给《厦门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证》,并按本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复。
  • 您好,2018年最新厦门工伤保险法的内容为主要为工伤保险法认定标准,有下述一种情形的就能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受到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您弟弟属于第一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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