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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上班了好几年,现在准备换个工作,才辞职了,现在公司把社保也停交了,但是我不希望因为停交影响我的医疗保险,所以想自己补缴,但是具体要怎么补缴,以及补缴的费用和标准我都不清楚,请问离职后,个人补缴社保流程要怎么走?

劳动纠纷
2019-03-28 11:56: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4、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流程为一、所要补交的信息1、身份证号码。2、姓名。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二、办理社保卡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工作人员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3时间为一个月三、社保补缴收费流程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 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具体可向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 我们可以通过个人缴费流程
    申报
    已参保个人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等资料,到个人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
    新参保人员持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个人初次参保缴费通知单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情况表,到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新参保人员要带三张一寸近照。具体这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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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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