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也可以算是优秀员工了,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老板把我辞退了,我很失望,但是我也接受了结果,所以我现在就在处理自己的后事吗,那我现在最想知道无故被公司辞退,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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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这个问题,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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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经济补偿,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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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被公司辞退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其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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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