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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单位里面上班,没有得到领导的重视,有一种怀才不遇的感觉,刚好另外有一家公司,想要让我过去做他们的高管,所以我现在打算辞职,但是我现在其实还是处在这家单位的试用期之内,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那我需要支付违约金给我的单位吗?

劳动纠纷
2019-02-26 02:22: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需要看单位是否对您进行培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劳动者违反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约定,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因为禁业限制是发生在解除合同之后,劳动者辞职涉及支付违约金的,只有违反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约定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位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不高于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形,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
  • 若用人单位有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未履行期限/服务期*培训费用。除此之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在试用期离职,不必支付违约金。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按公司流程办理完工作交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后可以离开用人单位,所以你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即可,不用支付违约金。
  • 你好,需要看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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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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