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大学生,然后现在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是还在试用期之内,但是给我的工资却特别低,我现在想要在试用期辞职,请问一下试用期辞职,单位应不应该给我发工资呢?怎样子才算是可以拿到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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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试用期辞职单位不仅需要支付工资,并且要按以上要求计算工资,一旦有不给或不给的,同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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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辞职也是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只要试用期内劳动者付出了工作的努力就能够得到工作的报酬工资的计算,法律上规定的是试用期内工资不能够低于同岗位该公司职工工资的80%。所以就是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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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