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刚刚入职到一个新的单位,然后因为我还处在试用期之内试用期有三个月的时间,然后现在他们给我的试用期的工资才2000块钱我给家里面的人说了之后,他们都觉得这个工资太低了,我想问一下试用期工资一般是怎么计算的呢?我感觉这个2000块钱1斤,比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还要更低了可以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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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两者不一致是取二者之间最高的。如果您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是与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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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你提问的关于试用期工资一般是怎么算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是不可以低于所在单位相同岗位正是员工的最低工资的80%,并且不可以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的工资标准,同时试用期只可以约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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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