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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刚刚才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明天才正式入职,我想要请问一下关于我自己的一些福利待遇的问题,比如说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果在这种节假日之内我去公司加班的话,那么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呢?有没有一个标准?

劳动纠纷
2018-12-11 23:25:4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说,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加班工资是平时工资的3倍的。谢谢。
  • 按照法律规定支付300%,200%的工资
  •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节假日加班工资也算工资中的一部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了工资可以用来代缴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可以享受三倍工资的待遇。这里的工资的基数就是根据你个人的基本工资进行计算的。
    其他的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加班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等等。
  • 可以参考劳动法相关规定。
  • 你好,应该三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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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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