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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我们当时是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面所有半年结一次工资。但是我对里面的工作不太满意,我做了三个月就走了,老板当时也答应我会支付工资。但是过了很久,我问老板的时候,老板没有给我工资,所以我想知道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纠纷
2018-03-28 19:12: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我国规定劳动工资的支付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支付一次,你与单位约定半年支付一次先不论是否合法。在你和单位协商一致离职后,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报酬,未支付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期限一般是你离职后一年内。
  • 您好,2008年5月1日后,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为您的情况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所以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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