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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一经营不善,被另外一家公司给吸收合并了,现在我们公司的职工要签新的劳动合同,然后还要办理一个劳动合同变更,请问一下公司被合并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理?劳动合同变更呢?具体有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劳动纠纷
2018-03-29 19:45: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就是起止日期,和合同种类(分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是只要你不违纪,单位不能随便辞你)可以约定试用期,期限在合同期限当中,试用期当中用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不超过60日;2年以上的,不超过6个月。
    2、工作内容: 主要是工作岗位,约定后以后就不能随意更改,需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变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是单位执行什么工时标准(有标准、综合、不定时三种),一般都是标准,后两个需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标准就是一天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还有就是加班标准,单位原因超过上述时间工作的要算加班,分为日常延时按150%计算,周六日按200%,法定节假日(1月1、农历初一、初二、初三、5月1-3、10月1-3)按300%计算。
    4、劳动报酬:就是工资是多少,每月什么时间发钱以及其他约定,各地都有最低工资标准,约定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发薪日主要是会涉及以后如出现拖欠工资怎么判别起始日。
    5、劳动纪律:单位给定的一些纪律,需要劳动者遵守。(违法的除外)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是达到什么条件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和解除不一样,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主要是告知是否续签),如果没有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晚一天给1天钱。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主要是约定违约金,其余的不违法就行,责任应包括甲乙双方。
    而且现在的劳动合同除以上7点外,还都包括保险福利待遇(主要是社会保险方面的事,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变更合同条件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里会涉及好多东西,单位、员工要解除关系时,都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员工辞单位,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约定违约金,员工需自支付违约金;员工如无违纪现象,单位辞员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工资是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补12个月的,最少补1个月的)等等。
    一般劳动合同中不能存在违法条款,也不能显失公平。
    在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要施行了,里面好多规定和现在不太一样,更细化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具体,你可以在网上找找。
    至于婚假、孕假有法规要求,可以不在合同中写明,不过如果想要更优惠待遇可以双方协商补充。
  • 您好,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如下处理: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签订公司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形成合并决议;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最后进行合并登记。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发生合并后,合并后的单位询问原单位的劳动者是否愿意变更原劳动合同,不同意的,合并后的公司可以除其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意的,采取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而变更劳动合同需注意: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时,须与其协商;变更后,原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有效。谢谢!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一般而言,其实即使员工不和新公司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旧劳动合同对新公司仍继续有效,如果新公司以员工不签署新合同为由辞退员工,是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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