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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到我们那个地方去找工作,我就租了一套房子,当时是至少要租六个月,所以我就租了六个月,现在我已经找到工作了,就打算把这个房屋给转租出去,请问一下应该怎么签订转租合同呢?法力上有没有规定这个转租合同怎么签呢?

合同纠纷
2019-03-20 04:21: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这个问题,转租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二,该转让饭店所属房屋的产权问题,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确定房屋的剩余租赁期限,以及是否允许转租;
    第三,转租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方式,时间;
    第四,转租饭店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五,转租饭店的经营手续是否齐全;
    第六,违约责任的承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以及对应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基于你自身的原因而未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是有依据的。
  • 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
    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
    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房屋转租协议转租方(甲方):受转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一、转租房屋的情况房屋地址面积设备装修情况等需要写清楚二、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约定交付日期转租起止日期等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其它费用五.效力范围
    甲方签字:(出租人)乙方签字:(承租人)身份证件号码:电话:时间:
  • 您好 需要征得房东的同意 如果他同意您转租才可以的 不然转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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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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