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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我有一个叔叔,他是工地上的一个工人,然后他在工地上意外死亡了,也没有谁的过错这是一场意外,然后现在我们申请了工伤认定,单位上还给他们员工都购买了意外身亡保险,请问一下意外身亡保险如何赔偿的,赔偿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呢?

劳动纠纷
2019-04-15 18:13: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由于工伤导致的意外死亡赔偿: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你好,具体是在什么时间死亡的?工伤认定下来没有?
  • 工伤保险理赔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 意外保险保障范围编辑
    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巨灾保障
    巨灾保障即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灾害保障的险种。巨灾越来越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
    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
    不过,类似暴乱及核爆炸(核辐射)等情况,不同于自然灾害,一般不在寿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
    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如航空意外险,公交车票中所含意外险等,一般只对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发生的意外负责,对地震等特殊灾害是不负担责任的。
    但个别设置有地震免责条款的险种,比如健康险,也可以通过购买附加地震险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责任。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其实当人发生意外的时候,送医院的同时,要及时进行报案,直接打相应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服电话就行。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的时候,不需要保单号之类的,直接说出身份证号即可。等查勘现场结束后,保险公司会要求你提供一些资料,比如死亡证明啊,火化证啊等等。等你备齐这些资料,去保险公司上交这些材料即可,至于能不能痛快的理赔下来,这是要考虑多个因素的。希望大家生活愉快。
  • 你好,意外保险建议按保险条款进行理赔。可以咨询保险公司 
  • 你好,这需要具体看保险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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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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