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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家工地上班。在这家工地上,我主要是从事一个建筑的搬运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工地上班五个月了,之前我不小心在工地上摔伤了,我想请问一下,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不知道我能否享受这个赔偿。

劳动纠纷
2018-03-30 23:32:3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其实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的,都是一个标准,申请工伤认定,向当地人社局申请,治疗稳定后,有残疾的,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
  • 你好,首先先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可以让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可以按照你停工留薪期间的医疗费和护理费以及伤残赔偿金。
  • 你好,你需要去当地鉴定机构去认定一个工伤伤残等级,因为每个等级赔偿的标准不一样,总共有10级,1级最严重,10级最轻,认定完成后才能申请赔偿,工地帮你购买了保险的话,你可以去社保局申请赔偿,没有购买的话,一切费用由单位支付。
  •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工伤赔偿
  • 你好,具体赔偿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建议及时起诉,委托法院组伤残鉴定、
  • 你可以他们给予你赔偿
  • 你有需要看你的伤情而定,不同的伤情状况赔偿不同。需要具体计算的。
  •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注:具体可以查看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四】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同命同价)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五、六级伤残的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支付伤残津贴。
    五至十伤残的,如果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按当地标准执行。
  • 你好:要赔偿一百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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