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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上班但是对于单位给我买的保险还是有一点疑惑。他们想让我进买工伤保险有买工伤意外。但是我对于这个其实不是很了解。工伤保险和工伤意外险是一样的吗?可以只买工伤意外险吗?如果两样都买的话收费是单位缴纳还是我自己交钱呢

劳动纠纷
2019-05-05 19:37:4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保险与工伤意外险不一样。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工作中伤亡的劳动者或者是他的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经济补助的一种保险,是“五险一金”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工伤意外险则不是强制性规定,单位为员工购买工伤意外性是想让社会力量为其分担一部分的赔偿。对于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购买的,主要由单位负担,但会在员工工资里扣除一小部分。
  • 法律上肯定是不一样的。
  • 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而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单位应当根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中确定的8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给予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限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意外险的范围要更广一些,无发生地域限制,也不限定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等。
    两类保险医疗费一般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因为医疗费属于费用补充型的,只能报销社保未报完的剩余部分。但如系定额给付(如日住院补贴)及身故或全残保障的赔偿金可以获得重复赔偿。
  • 你好,工伤保险和工伤意外险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区别如下
    1,保障时间不同:工伤保险保障上班时间和上下班中上,意外险是24小时保障
    2,保障范围不同:工伤保险更细分,有10级,一般会照顾到轻微的伤害,而意外险一般7级保障
    因此可以只买工伤意外险。
  • 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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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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