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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工地上上班,最近一个和我关系比较好的工友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而受伤,申请过工伤赔偿后,他只拿到了很少的赔偿金,我觉得很不合理,请问可以提起工伤赔偿诉讼吗?希望律师朋友能够帮我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4-01 09:54: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受工伤的工友与工地之间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内的。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中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如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的建议是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再调解无果,才可提起工伤赔偿诉讼。
  • 可以诉讼!~
  • 您好,对工伤赔偿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2.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3.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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