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个即将去另一个世界的人了,现在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我想把我自己名下的财产做好相应的安排,不希望我走后子女因为这点财产变成仇人,但是我不知道写一份有效的遗嘱有没有什么要求,请问请问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

继承
2019-03-17 08:46:4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你提问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的问题,首先标题应写房产遗嘱,首行将立遗嘱人的身份信息如实写清楚,正文第一行将要继承的房产的基本情况写下来,包括地理位置,房屋产权证号码,下一行注明自己当时立遗嘱的精神情况,然后将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写清楚,最后落款签名写日期。
  • 您好!我的回答如下:订立房地产遗嘱,需要把房产的具体情况,如房子的坐落、面积、房地产证号等相关情况记录,然后书写将房子给哪一位继承人,最后要有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最好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谢谢!
  • 可以请律师代写 或者去公证处公证 如果房产没争议 直接过户给你想给的人,。
  •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并且做一个律师见证业务。
  •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在发生继承时依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具体分割遗产时,《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1,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3,房产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4,《继承法》中相关规定: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1、亲笔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
    2、自书遗嘱,形式和内容符合《继承法》关于自书遗嘱的要求的就生效。
    3、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亲笔书写,写明:
    (1)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内容。
    (2)写明财产范围(不动产应写明座落位置)。
    (3)写明指定的遗产继承人或遗赠人或遗赠抚养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出生年月或成立时间、姓名或名称等,同上)
    (4)写清立遗嘱的年月日并亲笔签名。
  • 你好,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起草。可来电,手机同微信
  • 可以委托律师代书遗嘱,也可以公证遗嘱,自书遗嘱。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