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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前几年就过世了,现在我妈妈名下有一套房子,我妈想把房子留给我,但是想在咨询了一下,公证的话,会涉及到一笔公正费用,我们不想花这笔钱,但是不公证的情况下怎么才能继承房子,请问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继承
2019-06-23 08:11:2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也就是说“公证”的环节已经不再强制了。因而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可以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如果不公证的话,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
    受理登记前应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在完成对所有继承人信息确认后,对该宗不动产进行登记。
  • 您好,如果您不想通过公证的方式继承房产的话,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提醒您的是,走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是需要交税的,这个税率不见得比公证费低,所以请您慎重考虑,按照您当地具体的情况选择房产继承的方式。
  •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继承财产,若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个人单独继承,则改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需要让父母立下遗嘱,明确写明遗产由儿子个人单独继承,排除掉儿媳的共同权利,并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若向现在进行过户,那么直接由让父母将房子赠给儿子,写一份赠与合同,写明房子是赠给儿子个人的,最好到公证处公证。这样也可以排除儿媳的共同权利,只不过赠与比继承要多交一定的契税。

    除了这两种方式,其他都不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单独赠与合同,把房本上的名字直接改成儿子的,也要算夫妻共同财产。
  •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产公证具体如何操作,  房产公证具体如何操作,房产公证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婚后的继承房产离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可以自行撰写相关遗嘱,但是没有公证效力高
  • 可以到法院起诉,拿法院判决过户,费用比公证低很多。
  • 只要办理过户的材料齐全,可以直接办理过户
  • 继承必须发生在你母亲去世后,如果去世前想将房屋产权证的名字变成你的,不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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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