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男友谈恋爱五年多,期间他创业资金周转不开,借了我26000元,但没有借条,现在两人分手了,他迟迟不还,我用电话录音证明他借了我的钱。但今天开庭他请了两个律师说我没有借条无法构成民间借贷,不能证明是借给他的钱,可以认为是谈恋爱自愿给他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希望您帮我讲解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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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抗辩肯定是与你的主张相悖,但是法院判决是根据证据来判决的,不是对方律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在法庭上的所有主张,必须要有证据支撑,否则就等于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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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抗辩肯定是与你的主张相悖,但是法院判决是根据证据来判决的,不是对方律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在法庭上的所有主张,必须要有证据支撑,否则就等于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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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您的证据,如电话录音,转账记录等证明对方确为借款行为,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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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是根据证据来判决的,在法庭上的所有主张,必须要有证据支撑,多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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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是根据证据来判决的,要看具体证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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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是自愿给的,比较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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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抗辩肯定是与你的主张相悖,但是法院判决是根据证据来判决的,不是对方律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在法庭上的所有主张,必须要有证据支撑,否则就等于白说
追问:余律师,谢谢您的解答!我还想问下,如果我的电话录音,加上转账记录这些,能够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吗?这种情况下我赢的胜算大吗?
解答:关键不知道你的录音内容是什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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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 电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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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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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