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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一个公司是做简单开发的,我在里面作为一个程序员我感觉没有多大的成长和进步的空间,所以后面我就选择了辞职,我来到了一个新的公司他们说要我开一个和以前公司解除合同的证明,所以我想请问要怎么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去哪里开?

劳动纠纷
2019-07-02 07:41: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当地的劳动局是会统一规范的制式解除劳动合同书的,而一般解除劳动合同书也不需要专门到当地的劳动局去开。一般单位就会提供相对应的这种解除劳动合同书,所以您想开的,直接找您原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就可以了。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 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相关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无需批准,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受到强迫或者威胁,劳动者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求助。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以克扣工资、解除合同等相威胁,甚至是以暴力强迫劳动,那您为了自身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你好,按照国家的相关的规定,如果您想要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一般是找您的单位开具。这个解除劳动合同书一般是有当地的劳动局进行统一制作,然后用人单位会有。所以您可以找您的单位说明清楚,要求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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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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